有关普通高校:
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, 结合我省实际, 现将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
(一) 招生对象
1.2023 年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 (专科)应届毕业生 (含2019 年吉林省高职扩招录取的毕业生);
2.2013 年以来, 普通高等院校高职 (专科) 在校期间或应届毕业当年从吉林省应征入伍, 于 2022 年下半年完成退役或在2023 年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截止前完成退役, 并完成高职 (专科 ) 学业的大学生士兵。
(二)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1.非 2023 年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 (专科) 应届毕业生。 从 2024 年起, 普通高职 (专科) 应届毕业生只有一次报名资格 (含降级、休学等异动学生);
2.2020 年吉林省高职扩招录取学生 (可报名参加 2024 年吉 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教育招生);
3.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,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 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;
4.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;
5.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。
二、学制模式
( 一 ) 2 年制模式: 针对 3 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, 在本 科培养学校学习 2 年 ( 医学专业在本科学习 3 年);
( 二 ) 3 年制模式: 针对 2 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, 在本 科培养学校学习 3 年。
三、培养学校及开设专业
2023 年专升本教育共设置 28 所本科培养学校; 开设 32 个 2 年制模式专业、26 个 3 年制模式专业 (见附件 1 )。
四、报名程序及要求
符合 2023 年专升本教育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通 过网上系统申请报名, 报名起止时间: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25 日。
报名系统网址:
https://zsb.jlipedu.cn/dist/index.html#
( 一 ) 普通考生报名。拟参加 2023 年专升本教育考试的考 生, 登录报名系统 "普通考生, 入口, 填写报名基本信息、报考 专业及志愿等。根据所报专业培养学校设置情况, 选择填报同一 专业的多个学校志愿, 并选择如未被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情况下, 是否愿意调剂到同一专业未选的其他培养学校。
( 二 ) 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考生报名。
1.免试条件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 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2〕16 号 ) 精 神, 结合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全省普通高校征兵工 作的通知》(吉教学〔2013〕4 号 ) 有关规定, 免试对象为: 2013 年以来, 普通高等院校高职 (专科) 在校期间或应届毕业当年从 吉林省应征入伍, 于 2022 年下半年完成退役或在 2023 年专升本 教育考试报名截止前完成退役, 并完成高职 (专科) 学业的大学 生士兵。
2.报名程序。登录报名系统 "申请免试考生, 入口, 填写报 名基本信息、入伍相关佐证资料等。 同时, 填写《2023 年吉林 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免试申请表》(见附件 2 ), 并提交入 伍通知书、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。省内院校考生向所在学校提 交相关材料, 由所在学校确定报送方式并进行审核, 初审合格的 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 (外网) 公示不少于 7 日, 公示信息主要包 括姓名、性别、学号、班级、专业名称、入学时间、入伍时间及退伍时间等。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, 由所在学校在 2023 年 3 月 14 日前完成网上确认提交。
省外院校免试考生参照省内院校考生报名程序, 注册登录报 名系统进行申请。2023 年 3 月 14 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达或用 EMS 邮寄至指定审定地点: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3 号窗 口,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 151 号, 130033。联系电话: 0431-84632121。
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上显示, 不具备免试资格的由审核单 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本人。
( 三 ) 报名要求
1.考生须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 报名 确认提交后无法修改, 因学生本人操作失误及填报信息不真实、 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2.考生根据 2023 年专升本开设专业报名, 原则上报考专业 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; 医学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考 生报考。
3.在省外入伍的吉林省内普通高校退役毕业生考生, 按照国 家相关政策规定, 应在入伍地享受免试资格, 或以普通考生身份 报名参加吉林省专升本考试。
4.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考生, 如选择以普通考生身份 通过网络系统 "普通考生, 入口报名参加考试, 视为本人自动放 弃免试普通专升本资格。考试考生与免试考生不得兼报。
5.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络系统报名的, 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(免试 ) 资格。
6.对伪造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行为的考生, 一律取消 报名资格, 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。
五、考试
( 一 ) 考试科目: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两项 ( 见附 件 3 )。外语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 (专科) 非外语专业外语 教学大纲为基础。专业综合为 2 门专业主干课, 考试试题内容以 普通高职 (专科) 对应专业主干课教学大纲为基础。外语试卷满 分为 100 分, 专业综合试卷满分为 200 分 ( 2 门专业课各占 100 分)。
( 二 ) 考试时间: 2023 年 4 月 1 日。外语: 上午 9: 00一 10: 30; 专业综合: 下午 14: 00一16: 00。如考试时间发生变 动另行通知。
六、成绩公布与录取规则
( 一 )考生考试分数和录取结果登陆报名系统查询, 时间另 行通知。
( 二 ) 录取规则
1.普通考生。外语和专业综合分别确定最低控制线。两项成 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, 按外语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相 加所得总成绩排名,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, 采取顺序志愿方式 录取。针对所报专业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且未被录取 的考生征集一次志愿, 符合条件考生自愿申请。征集志愿信息将 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、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发布,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信息。
2.贫困家庭考生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采取专业综合最 低控制线降 10 分 (英语最低控制线不变) 的办法录取。
3.免试退役大学生考生。符合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考生, 根据其所学专业, 按照免试专升本专业对应关系 ( 附件 4 ), 由 指定培养学校录取。
( 三 )《录取通知书》 由录取的培养学校负责印制并签章发 放。
( 四 ) 所有参加考试和免试的考生, 在培养学校 2023 年高 考新生入学报到时间节点前未取得高职 (专科) 毕业证书的, 由 培养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, 考试成绩不予保留。
七、体检
体检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完成, 在专升本新生录取后根据实 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。组织体检的培养学校,体检标准按教育部、 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八、收费标准
( 一 ) 报名费。按照《关于确定 2001 年专升本教育试点学 费标准的通知》( 吉教学 (2001) 3 号 ) 规定, 非免试考生每人 收取 150 元报名费。报名费由考生所在高校统一代收, 3 月 1 日 前转缴省教育考试院。具备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不收取报名 费。
( 二 ) 学费。按照专升本培养学校录取同年级、同专业收费标准收取。
九、证书管理
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,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, 毕业证书上要标 注 "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,,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。
十、工作要求
( 一 ) 要加强组织领导。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教育工 作, 切实提高站位, 充分认清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教育考试工作 的重要意义。要安排专人负责, 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, 建立完善 相关规章制度, 层层压实责任, 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, 保 障 2023 年专升本教育工作平稳有序开展。
( 二 ) 要加强教学管理。各本科培养学校要加大专升本教育 教学工作力度, 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。要根据专升本 学生的特点, 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, 制定专门的培 养方案。新开设专业院校的培养方案须报省教育厅备案。要不断 总结教学规律和工作经验,创新教学方法,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。 省教育厅适时对各本科培养学校进行督导检查, 检查情况作为下 一年度确定专升本计划的基本依据。
( 三 ) 要严格工作要求。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做好专升本教育 相关政策解读, 及时回应考生关切, 开展好宣传动员, 指导考生 理性报考。各相关高校要加强专升本工作管理, 严禁培养学校为 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。严禁以学校名义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专升 本考试培训, 对违规的高校列入 "负面清单, , 取消本科高校专升本培养学校资格, 调减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计划, 对有关负责人 依法依规处理。
附件: 1.2023 年专升本教育设置专业、本科阶段培养学校 及学制一览表
2.2023 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免试申请表
3.2023 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科目
4.2023 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专业对应关系 目录
5.各校咨询